条款和条件

给客户的重要建议

根据以下条件,全球物流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雇员和代理人对某些损失和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他们有责任,责任金额在任何情况下都限制在所述金额。

因此,我们建议客户在公司没有明确接受责任和过失的任何领域,寻求自己的保险。

 

条款和条件

  • 本公司只承运属于客户或客户的授权代理人的文件和货物,客户或客户的授权代理人保证其不仅代表自己,而且代表所有其他对文件或货物有兴趣或可能有兴趣的人,授权接受并接受这些条件。客户或客户的授权代理人在此承诺,对公司因违反本保证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成本和费用进行赔偿。
  • 本公司开展的任何业务均受以下条件的约束,每项条件均应被视为纳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任何书面、口头或默示协议并成为其条件。公司不应受到任何旨在改变这些条件的协议的约束,除非该协议是书面的,并由明确授权的雇员或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这些条件应构成本公司与每个客户之间的全部协议。
  • 如果任何法律、法规或指令强制适用于本公司的任何业务,则就该业务而言,这些条件应被理解为受制于该法律,而且这些条件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本公司放弃其在该法律下的任何权利或豁免权或增加其任何责任或义务,如果这些条件的任何部分在任何程度上与该法律相抵触,则就该业务而言,该部分应在该程度上被推翻,而且不再被推翻。
  • 本公司不是普通承运人,只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承运文件或货物,这些条件只能根据上述第2条进行更改。本公司保留拒绝为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运送或运输任何文件或货物的权利,以及拒绝运送任何类别的文件或货物的绝对酌情权。
  • 公司承诺,在按照不时通知客户的费率付款后,在公司和客户商定的目的地之间运送客户的文件和货物。公司保留通过任何路线和程序、通过连续的承运人以及根据其处理、储存和运输方法运送客户文件和货物的权利。当公司作为一个原则性的服务合同时,它有充分的自由来执行这些服务,或以任何条件分包这些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 客户应根据公司的个别托运单,就公司运输的每份单据或货物向公司付款。客户应按照公司的标准信用条款及时付款。客户不应由于任何所谓的对公司的赔偿或其他方面的索赔而扣减或保留。如果没有在公司的标准信用条款内付款,公司保留对逾期余额每月收取2%利息的权利,直到逾期余额支付给公司。客户应在收到公司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任何发票疑问或争议。
  • 如果客户或文件或货物的接收人未能在公司有权交付的指定时间和地点接收货物,公司应有权储存文件或货物,风险由客户独自承担,届时公司对文件或货物的责任将完全终止。本公司因客户或接收人未交付货物而产生的任何储存费用应被视为欠本公司的费用,因此,储存费用应由客户支付。本公司持有的任何文件或货物在90天内无法按指示交付,本公司应有权将其返还给客户或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费用由客户承担。
  • 在为客户和/或接管人并代表客户和/或接管人与H.M. 税收和海关进行的所有和任何交易中,本公司被视为仅被任命为直接代表。
  • 公司将不时地通知客户任何不被公司接受的运输材料(在这方面见第18条)。公司保留权利,但没有义务检查客户托运的文件和货物,以确保所有文件和货物能够在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海关申报和处理方法范围内运往目的地国家,并且可以接受。在作出保留时,本公司不保证任何特定的物品能够在不违反任何国家的法律的情况下运出、运入或运过该物品的国家或地区。
  • 本公司所报的任何运输费率均不包括因运输客户的文件或货物而产生的任何增值税、关税、征税、进口费用、押金或支出(统称 "海关费用")。除非客户在托运单上提供的空白处背书说明,否则收货人应承担任何海关进口费用。如果收货人不付款,客户应承担此类海关费用。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由于客户不准确或不完整的申报而对客户文件或货物施加的处罚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并在此向公司赔偿任何此类处罚或损失。
  • 公司应对其拥有、保管或控制的与客户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货物拥有一般留置权,以支付客户在任何时候因任何原因应付给公司的所有款项。另外,公司应有权在向客户发出至少45天的书面通知后,出售或处置这些文件或货物,并将所得款项用于支付这些款项。
  • 客户的文件或货物的包装和完整准确的运输文件是客户的责任,包括将文件或货物放在公司可能提供给客户的任何容器中。对于因包装不充分或不适当而造成的文件或货物的损失或损坏,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有责任对每批文件和货物进行适当的处理,以便能够有效地进行交付。公司不对因客户未履行这方面的义务而导致的转发或交付延误负责。
  • 客户对由于不遵守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由于其过失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和费用负责。
  • 公司对客户在其保管或控制下的文件或货物负责,并对客户在公司保管下因文件或货物的损坏或丢失而遭受的损失负责,但必须是由于公司、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坏。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对其携带的文件或货物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不承担任何相应的损失。双方同意,间接损失应被视为包括无限制的商业、财务或其他直接损失,包括利益和效用的损失。
  • 本公司不对客户因本公司无法控制的文件或货物的运输或交付延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 本公司在这些条件下的责任应限于本公司以损害赔偿的方式支付每批货物不超过50.00英镑或其等值的金额。为确定公司在本条款下的责任金额,文件或货物的价值应参照其在装运时间和地点的重置或重建价值来确定,而不考虑其对客户的商业效用和其他间接损失。
  • 客户根据本协议就关税和责任向公司提出的任何索赔,必须由客户在文件或货物应到达目的地之日起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一个办事处。客户应立即向公司支付所有到期的款项,不得因任何索赔、反诉或抵消而减少或推迟。
  • 公司不会携带(除第9条所述的物品外),但不限于危险、有害、可燃或爆炸性材料、金银、硬币、灰尘、氰化物、沉淀物或任何形式的未加工的金银矿石、铂金和其他贵金属、任何国籍的宝石和半宝石、可转让证券、股票、债券证书、未取消的邮票或税票、空白或背书空白本票、本票或旅行支票、古董、枪支、食品、珠宝、图片、牲畜、植物、人体遗骸,以及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客户应赔偿公司与此相关的所有索赔、损害和费用,公司有权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理这些物品,包括在公司知道这些物品违反这些条件时立即放弃运输的权利。第9条中提到的检查权也应适用于本条款的目的。
  • 本公司不是1929年华沙公约及其后的航空运输条约和立法范围内的航空运输企业。本公司在将文件或货物托付给某家航空公司进行转运时,作为其客户的代理人行事,并且不影响其在本协议下的一般代位权。本公司有权就任何客户代表该客户发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向任何航空公司追偿。
  • 客户应赔偿本公司,并同意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任何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因任何客户违反其有关这些条件的义务而产生的所有责任、费用、索赔、损害赔偿、诉讼和费用进行赔偿和保护。客户也应赔偿本公司,并同意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赔偿本公司和本公司的任何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因本公司因其无法控制的任何原因而无法将文件或货物运送给接收人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并使其免受损害。还有第三方提出的与文件或货物有关的任何索赔、费用或要求,以及本公司因向客户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任何不寻常的费用。
  • 这些条件和它们所适用的任何行为或合同应受法国法律管辖,因这些条件所适用的任何行为或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受法国法院的专属管辖。